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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章 第60章(2 / 3)

秃。

所以云程再次起了个头,“状元在琼林宴醉酒穿越,成了一个刻苦用功但资质愚钝的小书生,书生上头还有一个天资过人的兄长。”

启明眼睛发亮,一句话不说,云程也知道他想表达什么。

杜家就是这样,杜知春很擅长读书,杜知秋就喜欢搞钱。

有了背景套用,后头的引导很顺利。

有状元之才,当然是要继续科举,小三元□□都安排上。

启明问:“那这样兄弟不就反目了?”

云程说:“你要是不想写兄弟反目的戏码,就再想一个不反目的理由出来。”

启明就想到他跟其他小书童一起争宠的时候,谁都想得主家赏识,就是这次出来给云程听写稿子,他都私下里废了一番功夫,闲下时就用炭笔跟木板,把身边人说的话记下来,练出了手速,这才在试稿时脱颖而出。

就跟他这次听写一样,只能有一个人被选中,状元也只有一个,兄弟俩必然有竞争。

要不反目,就可以良性竞争。

启明说:“兄弟俩关系好,大哥之前总是给弟弟讲课,所以后来有竞争,兄弟之间也是互相扶持!”

云程给他提了一个爽点,“因为一个自幼有神童名,一个‘勤能补拙’追上来,才华上可以下些功夫,参考书院考试制度,什么小考周考月考季考,童生试之类的都安排上。”

天才论跟勤奋论,搁在哪个时代都能打一架。

到时候书里的配角要争他们谁能考第一,外头的读者也能。

当然,要读者们能为谁考第一争起来,就要卡好章。结尾要是写了某某是一甲,这还猜个屁。

启明小本本记下。

还有气氛营造爽点。

都考第一了,太平淡就显不出喜庆,感觉不到爽。

读书那么辛苦那么累,看了半天考试不给点甜头,谁乐意。

启明越听眼睛越亮,“对对对,我家大少爷每次考第一都要开诗会的,他们可以开诗会炫耀一番!”

云程:……

好吧,其实也没错。

像诗会、寿宴、狩猎等等出场人多的场合,确实适合炫耀。

炫耀也是一个爽点,怎么炫很重要。

启明很懂,“哎呀,那哪能说是炫耀?那是同窗交流会!吟吟诗作作对,谁有才华,大家明眼看着呢!”

很好。

这位小书童在杜知春的耳濡目染下,已经无师自通了这个时代的通用爽点。

云程给他划分了几个阶段,别叫他回家写嗨了,今天穿越,明天小三元,后天考乡试,这书还有什么看头!

杜家书香门第,启明写不出诗,那不是还有杜知春么。

杜知春写不来,上头还有一个杜先生呢。

他一家写不来,家里还有一个西席戴举人。

实在不行,杜先生的学生多,集思广益买诗稿也是条路子。

双才子线的故事,不写出那个才气,可别想赚钱。

说到这个,启明就恹恹的,“我哪里请得动他们……”

云程觉得这孩子没心眼儿。

杜家人要是没发话,他怎么会在过来听写稿子时搭讪?这不得是杜二少提点的。

“没事,你回家跟你家二少爷讲讲这个故事。”

启明在纸上记下要点,一连道了好几声谢,然后说:“那你开始讲《赘婿》吧,我开始写了!”

云程:“……”

好累。

《赘婿》第六册内容是赘婿本人的身世线,拿的龙王赘婿强势归来剧本。

在构思里有很多中二场景,台词的羞耻度也极高。

比如天凉王破梗。

“给四大家族送钟!响一声灭一门!”

比如正戏龙王归来。

跪地喊少主是必须的,高喊恭迎少主也是必须的。

组合起来就是,“恭迎少主!您现在已经是龙王了!”

就是这样,自己再喜欢的故事,当众念出来还是会尴尬。

云程脚趾抠地,也不用嫌弃这屋子小了,尴尬劲儿上来,他能抠出两座皇城!

长痛不如短痛,云程搬了小凳子坐墙角,对着墙喊话。

启明对此接受度良好——毕竟是个连穿越是什么都不问的人。

旁边准备晚饭的柳小田却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,频繁朝云程的背影扔出迷惑的眼神。

当晚离开时,很有几分落荒而逃的姿态。

而云程今天说话时长超标,叶存山回来时,他嗓子都哑了。

晚上吃得清淡,叶存山吃米饭,单独给他做了小炒肉下饭。

云程是青菜肉末粥,给他蒸了蛋羹,他用勺子慢吞吞舀着吃。

他成了个小哑巴,不能顶嘴,只会瞪人,叶存山看他好笑,“累了不知道停?傻不傻?”

云程叹气,那还能怎么?总不能他摸鱼开小差,给别人想了梗,不写自己的文吧。

成了半个哑巴,叶存山就不欺负他,免得气急了骂人,真哑了。

听写稿子是隔天来一回,次日云程休息,早上叶存山看他嗓子还严重了些,带他去医馆开了药茶。

比普通的茶包喝着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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